光大银行(6018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5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 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本行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关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 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本行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其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 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股东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 理登记(格式见附件2)。 (二)H股股东登记手续 详情请见本行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向H股股东另 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手续 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原件和/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A座1015室——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银行董事会 办公室(邮编:100033) 电话:010-636363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前以专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行(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按照股权董事候选人选举、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行100股股票,某议案组下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则该 股东对于此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对某议案组候选人,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时,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五、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董事6 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票制,其在议案5.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600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6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既可 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 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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