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8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O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该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2,107,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该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5,510,085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该激励计划部分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以及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351,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唐娅系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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