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晶科能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33:11 中财网
原标题: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
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8)。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晶科能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519.3983万股,归属人数851人,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12日。

8、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2022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届满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截至2025年10月16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经届满,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687.9978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5%;2、以 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2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368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92,471,327,231.09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27.93%;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927,562.18元,股份支付费用为50,115,754.31元,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149,043,316.49 2021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元,较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为-86.9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923.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因第二个归属期已经届满以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1,611.2378万股,本次作废事项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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