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000501):市值管理制度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 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 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市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应当按照系统思维、 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采用科学的市值管理方式, 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 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 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 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工作中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秘书处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 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室及各所属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做好公司市 值管理总体规划,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 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 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 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 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六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董事会决议,推动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 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 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应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 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 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处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常态化舆情 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 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共同 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 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以及公司实际需求和整合能力,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 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 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积极研究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政策,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或其他激励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结合,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 红政策及方案,积极实施现金分红,适时优化分红节奏或提 升分红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让长线 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 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 (五)信息披露: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 (六)股份回购:公司可根据市场环境和股权结构,适 时开展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章关键指标监测机制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应当对公司市值、市盈率、 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预警,如相关指 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 场价值。 第十三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 时,公司将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 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股 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 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 格的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 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 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实施后,如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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