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顺醋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核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 110,000,000 1.00 10.39 普通股( 股) 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根据《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注2:上述表格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2)“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5年6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投资明细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部分生产车间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前期工作,正式投产运行。 2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对“恒顺香醋扩产
1、“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延期原因 受整体市场波动因素影响,基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在确保满足销售保障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了审慎调整,经过综合分析和评估,决定将“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2、“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延期原因 因“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规划调整,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恒顺醋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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