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48:31 中财网
原标题:国海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
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的董事考核与薪酬管
理机制,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
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考核由董事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就本制度的调整、优化提出方案,报股
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履职考核
第五条 董事实施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当恪尽职守,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的考核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是否受到监
作出考核。

第七条 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外,
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董事长、职
工董事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为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薪酬除按照本
制度进行管理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
管理。

第十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离任董事应获的薪酬计算至离任当月(含)为止。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的薪酬应当延期发放的,从其
规定。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
少、暂停或者终止向相关董事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予
以行政处罚的;
(三)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个人
负有主要责任的;
形。

做出上述有关决议时,当事的董事本人须回避表决。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三条 董事的履职考核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
职”三个结果。

第十四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非职工董事,由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对考核结果为“不称
职”的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
任董事职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董事的绩效考核
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实施期间,相关监管规则
变化的,按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5年10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21年10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
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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