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000977):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57:48 中财网
原标题:浪潮信息: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保证
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投资回报。

第二章购买理财产品操作规定
第三条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
且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投资需求。

第四条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理财产品业务。

第五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第六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应高于同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息。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七条审批权限应当按照公司颁布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有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
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
务部门负责选择合作银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
变动等事项进行考察,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审批,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
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
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公司内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内审部
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
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
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内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章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一条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人、申请人、操作人、资金
管理人相互独立,并由内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须遵守保
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
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产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
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内
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
证资金的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

不含本数。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
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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