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上市公司: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强业路58号 股票简称:太湖远大 股票代码:920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 住所和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11 附件..................................................................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根据上述公告,俞华杰的减持计划如下:
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 10月 22日至 2025年 10月 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1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湖远大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太湖远大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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