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接受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关于买卖挂牌交易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至披露本次重组报告书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0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5、本次交易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一)相关主体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前述纳入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连带地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相关主体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而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袁玉宇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上市公司的公告文件,2025年7月28日,上市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份归属,核查对象中袁玉宇获得归属新增上市公司股份48,000股。 袁玉宇系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归属上市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三)相关主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因实施转托管的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2025年3月13日,袁美福持有的上市公司1,357,991股股票实施转托管。 袁美福实施的上述股票转托管不属于股票买卖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迈普医学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与承诺等文件。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及相关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迈普医学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于二级市场买卖迈普医学股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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