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 2.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H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9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王首一
姓名:吴丽丽
姓名:石爱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21万元,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相较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增长幅度或超2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2025 关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充分、恰当,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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