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山铝业 股票代码:002532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股份变动性质: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2、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3、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20307 4、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5、注册资本:99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76EL1P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能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焦炭、兰炭、沥青、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建材、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产品除外),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经营期限:2016年11月4日至2036年11月1日 10 、主要股东:
(一)一致行动人1 1、姓名:曾超懿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052119690426****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8、在公司任职:董事。 (二)一致行动人2 1、姓名:曾超林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3292919820822**** 5、住所:湖南省双牌县泷泊镇****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8、在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三)一致行动人3 1、公司名称:石河子市锦汇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3、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01号20207 4、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5、注册资本:99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7776EH9D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能源投资;能源类产业综合服务;焦炭、兰炭、沥青、矿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金属材料、建材、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产品除外),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 2016 11 4 2036 11 1 、经营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10、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2024年12月2日发行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锦隆EB01”,债券代码“117225.SZ”)于2025年6月3日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锦隆能源2024年12月27日发行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锦隆EB02”,债券代码 “117226.SZ”)于2025年6月30日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5日,“24锦隆EB01”换股593,7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28%。权益变动后,锦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动减少593,741股,锦隆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41.999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 9 11 2025 10 20 24 EB01 7,380,404 2025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锦隆 ”换股 股, 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24锦隆EB02”换股39,791,650股,合计换股47,172,0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权益变动后,锦隆能源持有公司股47,172,054 份被动减少 股,锦隆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4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5-063 (公告编号: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30日,“24锦隆EB01”换股40,489,206股、“24锦隆EB02”换股11,212,745股,合计换股51,701,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本次权益变动后,锦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被动减少51,701,951股,锦隆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39.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 2025 10 30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