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汉芯城(301563):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8:35:51 中财网
原标题:云汉芯城: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14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883.7074万元变更为6,511.609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883.7074万股变更为6,511.6099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5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名称变更为《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于【】年【】月【】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九十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 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告知候选董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 提交股东会选举。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一)公司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所拥有的 表决总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 应当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 投向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 数名董事候选人,但股东累计投出的票 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 (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 积投票,应当分别实行。 (四)在投票选举中要遵循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在董事总 数中比例的有关限制性规定。 (五)股东会依据董事候选人所得表决 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当选董事所 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 表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第二百一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 效并施行。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备案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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