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汉芯城(30156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01563 2025-01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公司拟决定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软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15万元向云汉软件进行增资。本次对云汉软件的增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增资金额根据云汉软件的实际使用需要,可以选择一次或分批缴付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云汉软件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915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533,67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013,500.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520,17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的拟实施主体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和云汉软件。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云汉软件增资人民币1,91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云汉软件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915万元,公司仍持有云汉软件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云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2AYX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258号32幢1104室 经营范围: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云计算科技、区块链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云汉软件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汉软件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平台升级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云汉软件及保荐人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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