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负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朝曦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790,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80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1,883,707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5,148,347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2,5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6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191,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40%。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596,13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4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191,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40%。 2.公司在任董事6名,出席6名;公司在任监事3名,出席3名;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1,721,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38%;反对8,91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16%;弃权155,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2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148%;反对8,91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712%;弃权155,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0,7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4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5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9%;反对4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4%;弃权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宁、温骄琳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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