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能股份(60380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9:00:35 中财网

原标题:豪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HaonengTechnologyCo.,Ltd.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目 录
声 明...................................................................................................................2
目 录...................................................................................................................3
释 义...................................................................................................................4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5
二、本次发行概况.......................................................................................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28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29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33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4
  
豪能股份、发行人、 公司、本公司、上市 公司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豪能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 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股东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
各报告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预案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回购或注销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6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6)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受托管理人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集资金总额不超 目主要用于智能 项目,详见本预 资金专项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 户中,具体开户 担保 换公司债券不提 评级 转换公司债券 次发行方案的有 特定对象发行可 会审议通过之日 计信息及管 、2023年度及 审计,并由其出 计。 年一期合并财务 产负债表过180,000.00万 造核心零部件 “四、本次向 户 办法》。本次发 宜由授权部门 担保。 委托具有资格的 效期 换公司债券方 计算。 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度财务报 了标准无保留 报表(含180,000.00 目(二期)和补 特定对象发行可 的募集资金将存 人员在发行前 资信评级机构进 的有效期为十 告经信永中和会 见的审计报告。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1,480.5045,069.7636,048.9333,697.53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13,000.00-8,000.00
应收票据7,958.206,554.7210,865.614,970.73
应收账款63,504.5763,490.7166,255.9735,858.32
应收款项融资25,425.9517,561.2411,689.767,339.08
预付款项3,531.382,347.461,319.973,313.16
其他应收款328.69232.90338.79321.18
存货86,434.6377,857.4166,566.8963,583.74
其他流动资产3,701.081,658.911,260.533,973.69
流动资产合计219,365.00227,773.10194,346.45161,057.43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10.0010.0010.00
长期股权投资9,830.50-2,295.758,166.03
投资性房地产1,790.94103.81109.09114.36
固定资产281,542.85257,716.91202,254.54164,270.77
在建工程69,367.9360,725.8362,477.4568,405.42
使用权资产6,588.502,349.252,073.792,829.30
无形资产18,977.4219,410.4719,888.5820,247.27
商誉20,317.9920,317.9920,317.9920,317.99
长期待摊费用3,216.691,337.571,724.111,74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8,052.347,669.116,761.418,23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44,531.1724,829.0918,246.2615,888.97
非流动资产合计464,226.35394,470.04336,158.96310,232.03
资产总计683,591.35622,243.14530,505.42471,289.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1,850.9431,935.0937,507.3228,601.35
应付票据21,936.5431,891.5115,135.0417,430.40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46,403.6040,385.7139,189.0131,473.11
合同负债753.96595.73404.11142.32
应付职工薪酬4,814.665,405.354,537.293,926.05
应交税费2,193.821,719.832,992.485,145.39
其他应付款365.75592.163,473.9414,835.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9,090.5178,050.0836,311.5239,136.34
其他流动负债3,106.794,680.093,194.25986.28
流动负债合计160,516.57195,255.54142,744.96141,676.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1,420.2145,165.1891,374.4046,328.58
应付债券127.7147,435.1243,236.8340,705.54
租赁负债5,641.821,408.271,483.392,164.82
长期应付款7,972.007,972.007,972.007,97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097.387,854.146,456.739,507.25
递延收益13,159.3914,444.5512,714.4511,726.48
非流动负债合计157,418.51124,279.27163,237.81118,404.67
负债合计317,935.08319,534.82305,982.76260,081.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2,021.8664,120.0539,301.6639,375.37
其他权益工具18.637,128.828,811.188,811.25
资本公积金87,118.8659,342.4629,616.6029,833.21
减:库存股---1,905.32
专项储备2,069.631,538.08805.55118.19
盈余公积金9,793.469,793.469,602.849,138.77
未分配利润174,241.73160,512.46136,379.71125,735.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365,264.16302,435.33224,517.53211,106.49
少数股东权益392.11272.995.12101.77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365,656.27302,708.32224,522.66211,208.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83,591.35622,243.14530,505.42471,289.47
2、合并利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189,484.05235,980.99194,563.70147,172.06
营业总成本160,461.10196,585.97167,552.92123,375.99
营业成本129,559.52155,785.51135,494.5896,322.80
税金及附加1,541.372,071.142,260.342,148.84
销售费用1,364.281,766.551,590.762,417.19
管理费用11,175.5613,864.5110,405.609,284.27
研发费用12,062.1814,436.939,893.5310,074.14
财务费用4,758.188,661.327,908.113,128.76
其中:利息费用5,172.048,611.698,114.783,287.05
减:利息收入308.91405.09391.58305.80
加:其他收益2,782.494,515.393,314.072,314.51
投资净收益781.08-2,807.14-5,811.39-653.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781.08-2,295.75-5,870.28-656.27
资产减值损失-888.42-2,973.30-1,295.31-882.89
信用减值损失-105.27172.17-1,607.05-62.78
资产处置收益44.29-309.2191.23-54.08
营业利润31,637.1337,992.9421,702.3224,457.65
加:营业外收入11.1345.6275.5037.21
减:营业外支出326.70322.3958.57184.70
利润总额31,321.5737,716.1721,719.2524,310.17
减:所得税费用4,849.185,664.493,619.582,446.08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26,472.3932,051.6918,099.6721,864.09
减:少数股东损益-80.88-132.13-96.6572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53.2832,183.8218,196.3221,139.82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6,953.71223,150.22167,113.37135,044.07
收到的税费返还1,126.396,208.177,091.788,475.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26.985,763.064,181.045,819.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407.08235,121.45178,386.19149,33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8,414.98118,500.3995,649.7377,077.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492.2135,701.3529,273.6126,853.11
支付的各项税费10,041.5414,741.5015,966.8012,525.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77.425,039.015,378.924,722.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826.14173,982.25146,269.06121,17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80.9461,139.2132,117.1328,161.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53.70200.00-31.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5.06-62.423.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86.4951.91438.28792.3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500.001.988,004.362,013.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315.25253.898,505.072,840.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76,836.1471,478.4062,627.6352,515.40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426.78--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6,715.315,372.2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500.0013,000.00-10,183.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336.1484,905.1869,342.9468,071.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20.89-84,651.29-60,837.87-65,231.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4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634.7949,998.55134,743.8292,158.4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54,455.00-49,48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73.4415,058.314,533.125,629.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7,308.23119,911.86139,276.94147,273.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652.3668,556.9188,141.6268,325.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790.6813,530.8512,628.9117,344.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3.107,824.635,773.8920,620.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496.1489,912.39106,544.42106,290.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12.0929,999.4732,732.5240,982.9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76.9920.03127.24140.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550.876,507.424,139.024,053.2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149.3731,641.9527,502.9423,449.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98.5038,149.3731,641.9527,502.94   
 合并报表范 并报表范围 2025年9月围及变化 0日,公况 合并报表范内子公司如下: 单位:万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 司四川省泸州市2,523.69四川省泸州市生产、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 合并
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 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27,000重庆市璧山区生产、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 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75,000四川省泸州市生产、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1,400四川省成都市生产、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 合并
成都恒翼升航空科技 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3,000四川省成都市生产、销售-100.00投资设立
成都豪能空天科技有 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5,000四川省成都市生产、销售80.00-投资设立
2、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情况     
变动期间公司名称合并报表变化情况     
2023年重庆青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青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三)重要财务数据和 1、最近三年一期的主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371.171.361.14   
速动比率(倍)0.830.770.900.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34%40.81%52.48%49.60%   
资产负债率(合并)46.51%51.35%57.68%55.1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773.453.613.88   
存货周转率(次)2.022.082.031.64   

     
财务指标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7.445.603.819.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0.190.950.820.7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70.100.110.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37%6.12%5.08%6.85%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 各期期末股份公司股本数。部分财务指 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2、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4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 货周转率=营业成本×4/3÷[(期初存 2、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 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如下:均以合并口径计 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负债; 息支出)÷利息支 期初应收账款余 /3÷[(期初应收账 初存货余额+期末 余额+期末存货余 率和每股收益 证券的公司信 露(2010年修 常性损益(2023,计算各期每股指标时股数均取 出;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025 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货余额)÷2],2025年1-9月存 )÷2]。 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年修订)》等要求计算的净资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5年1-9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80.31390.31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7.580.29800.2980 
2024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330.63350.62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13.060.62050.6078 
2023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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