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300733):纬湃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审计报告
原标题:西菱动力:纬湃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审计报告 纬湃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1月至2025年9月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2 公司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 1-2 — 利润表 3 — 现金流量表 4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 财务报表附注 7-42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纬湃汽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纬湃汽车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财务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本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实收资本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附注三、(十六)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1)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权益工具 本公司除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以外,无其他对外发行的权益工具。 (八)存货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九)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十二)2)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十二)2)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十二)2)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十二)2)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年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除附注三、(八)中涉及的资产减值外,其他资产的减值按下述原则处理:1、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模型,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工具。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债务人无力偿还或破产; ?债务人涉入经济纠纷相关的诉讼; ?已被调查资产(包括还款及利息)已逾期超过90天。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公司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其他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十三)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公司会确认预计负债。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十五)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公司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该时点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商品交付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本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俱乐部的入会费等)计入交易价格。本公司评估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相关。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并且该商品或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转让该商品或服务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相关,但该商品或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包含该商品或服务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的,该初始费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或服务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或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对于经合同各方批准的对原合同范围或价格作出的变更,本公司区分下列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即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十二)2)。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十七)政府补助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八)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记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对房屋及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十九)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期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无。 五、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初”系指2025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5年9月30日,“本期”系指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上期”系指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三)应收款项融资
1、预付款项账龄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存货分类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八)使用权资产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余额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应付款项账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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