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向和适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3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 5月8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 46,493,334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周期和进度 1、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年,具体如下: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年,具体如下: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年,具体如下:
1、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循环排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热水站、循环站定期排放的废水、机械过滤器等反冲洗水、车间部分设备未回收冷却水等。 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吸收液全部循环回用,锅炉除尘废水及脱硫吸收液进行处理回用。 (2)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生产加工设备,空压机房、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机械动力设备,以及各类大功率水泵、风机等。 公司将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实施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橡胶下脚料、废钢丝连线、废包装材料以及机械设备油泥等。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泥、废涂料胶粘剂属危险废物,集中于园区内的危废库,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橡胶下脚料、废钢丝连线可以回收利用。 (4)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混炼工序工艺粉尘及混炼烟气、锅炉废气及压延挤出、硫化等工序散发的有机废气等。 本项目炼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法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烟气并入除硫设施处理后,通过高烟囱排放。 公司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环保相关投入合计约 4,800万元,资金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 2、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选址和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厂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枫亭工业园区,不涉及新增购置土地的情形。 3、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环保措施 本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与“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相同,具体可参见前述“1、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环保措施”相关内容。 4、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选址和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厂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枫亭工业园区,不涉及新增购置土地的情形。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设备和地面的清洗废水及员工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的清洗废水经自设沉淀池纳入市政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固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会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并交环卫部门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研发过程中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将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震垫。 落实上述措施后,项目周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研发过程中混炼工序工艺粉尘及混炼烟气、锅炉废气及压延挤出、硫化等工序散发的有机废气等。 本项目炼胶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法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烟气并入除硫设施处理后,通过高烟囱排放。 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厂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经济开发区枫亭工业园区,不涉及新增购置土地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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