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柯利达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6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于2025年11月5日与崔建泉先生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柯利达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转让给崔建泉先生,转让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71%。 ? 柯利达集团与顾益明先生、顾龙棣先生、顾佳先生、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崔建泉先生与柯利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前,崔建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协议转让后,崔建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42,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2%,将成为上市公司5%以上大股东。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崔建泉先生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为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建立长效共赢机制。崔建泉先生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柯利达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71%)以6.16元/股转让给崔建泉先生。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崔建泉 (乙方)转让方: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6.16元/股,为2025年11月4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95% 24,640.00 价的 。据此计算,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 本协议签署后,不因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的涨跌而对本条所述的股份转让价格进行调整。本协议生效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进行调整,以保持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不变,且该等情况下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如发生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股份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总价款相应调整。 3、转让数量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乙方持有的4,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1%)。 4、转让价款支付 (1)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2)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完成交易过户并取得过户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3)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在标的股份完成交易过户并取得过户凭证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如上交所对付款时间有特定规定或要求,甲方应严格遵守并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5、甲方承诺 承诺不会因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等其他因素取消该交易。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崔建泉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与顾益明先生、顾龙棣先生、顾佳先生、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汇聚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崔建泉先生与柯利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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