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920077):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21:55:30 中财网
原标题:吉林碳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12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
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九富”)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九富持公司88,337,26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03%。其中29,36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49,229,500股已被司法冻结。

2、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4日10时至2025年10月25日10时止在京东网(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吉林九富所持公司已司法冻结的12,692,930股股票,本次股份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未能竞拍成功。

3、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辽02执96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2,692,930股吉林碳谷股票作价180,963,103.01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4)辽0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对被执行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民事债权人民币180,963,103.01元。

4
、本次司法裁定涉及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吉林九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裁定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4日10时至2025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行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九富”)发送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辽02执96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2,692,930股吉林碳谷股票作价180,963,103.01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2024 02 458
份有限公司依据( )辽 民初 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对被执行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民事债权人民币180,963,103.01元。

申请执行人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裁定事项尚未完成过户登记,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司法裁定涉及的股份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交易所股份减持有关规定等规则约束。

3、吉林九富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裁定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4、该事项如有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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