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6:55:50 中财网
原标题:康华生物: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悦齐明”)向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可欣生物”)协议转让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万可欣生物,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近日,公司收到王振滔先生及奥康集团通知,其质押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康悦齐明向万可欣生物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8日,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康悦齐明与万可欣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振滔先生与万可欣生物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康悦齐明合计向万可欣生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2,846.6638万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剔除公司回购账份转让后,将转让后持有的公司1,050.3517万股股份(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8.0829%)的表决权委托给万可欣生物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于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悦齐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奥康集团王振滔》《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10月29日,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康悦齐明与万可欣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本次交易的安排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康悦齐明(修订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奥康集团王振滔(修订稿)》《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二、相关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事宜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股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前 拥有表决权的股 股东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份数量(万股) 王振滔 1,400.4687 10.7772% 1,400.4687 10.7772% 奥康集团 1,630.5468 12.5478% 1,630.5468 12.5478% 康悦齐明 941.4000 7.2445% 941.4000 7.2445% 万可欣生物 0 0.0000% 0 0.0000%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 王振滔 1,050.3517 8.0829% 0 0.0000% 奥康集团 0 0.0000% 0 0.0000% 康悦齐明 75.4000 0.5802% 75.4000 0.5802% 万可欣生物 2,846.6638 21.9064% 3,897.0155 29.9893%    
 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万股)表决权比例
 1,400.468710.7772%1,400.468710.7772%
 1,630.546812.5478%1,630.546812.5478%
 941.40007.2445%941.40007.2445%
 00.0000%00.0000%
     
 1,050.35178.0829%00.0000%
 00.0000%00.0000%
 75.40000.5802%75.40000.5802%
 2,846.663821.9064%3,897.015529.9893%
注:计算上表中“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129,946,899股为计算依据。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万可欣生物持有公司2,846.663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64%。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王振滔先生将剩余持有的公司1,050.35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829%)的表决权委托给万可欣生物行使,万可欣生物拥有表决权的比例为29.9893%。公司控股股东由王振滔先生变更为万可欣生物,万可欣生物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振滔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出资额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范围 合伙人名称及合伙份额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上海万可欣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76,301万元
 2025-07-08
 2025-07-08至2045-07-07
 91310115MAEQK2R881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上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上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0.001%合伙份额,上 海生物医药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0.209%合 伙份额,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9.790%合伙份额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58、92号18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58、92号18幢
 021-31838866
四、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此次向万可欣生物转让的股份中,存在部分股份被质押的情况,此次在办理控制权变更事项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同时,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王振滔 王振滔 奥康集团 奥康集团 奥康集团 奥康集团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占其过户 后持有股 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505,0004.81%0.39%2025.06.272025.11.05天津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1,525,00014.52%1.17%2025.07.012025.11.05天津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3,000,000-2.31%2025.03.172025.11.05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
 2,985,000-2.30%2025.03.192025.11.05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
 3,395,000-2.61%2025.06.272025.11.05天津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2,345,000-1.80%2025.07.012025.11.05天津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注: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奥康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过户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后,王振滔先生将其剩余持有的公司1,050.35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829%)的表决权委托给万可欣生物行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振滔先生与万可欣生物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可欣生物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王振滔 万可欣生物 合计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数 量(股)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10,503,5178.08%10,462,50099.61%8.05%0000
 28,466,63821.91%00.00%0.00%0000
 38,970,15529.99%10,462,50026.85%8.05%0000
注: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王振滔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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