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科(688366):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昊海生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29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9,268,758.0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798948_B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上海昊海生科国际医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7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关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12个月(自2024年11月29日起计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昊海生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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