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8:35:52 中财网
原标题:大烨智能: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权等股东权利。 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下属机构,本公司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全面的管理 权。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公司的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制度。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利。子公司章程产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按公司制度进行。 分公司的负责人由公司任命。人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掌握《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管理 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信息的披露等程序。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分、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分、子公司之间的有关工作;
(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分、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所任职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七)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 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分、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 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侵占所任职分、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所任职分、子 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 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 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撤 换分公司负责人或提请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分、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内 部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审查备 案。 分、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经营管理相关要求,按时提交报表、报告等材料, 提交的内容须真实反映其经营及管理状况,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报告所载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分、子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分、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分解、细化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 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 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 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失的,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 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分、子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 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 利用分、子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分、子公司资产保值增 值和持续经营。成本、费用、资金、税务等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财务管理 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于分、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司报送季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分、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母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 年度的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 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 计等。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司后,该分、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子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 的信息;分、子公司不得以公司的名义披露信息。(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三)大额银行退票;
(四)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五)遭受重大损失(包括对外服务、项目实施);
(六)重大行政处罚; (七)子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八)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建立相关档案的两级管理制度,分、子公司存档应同时报送公司存档。(一)公司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经行政许 可审批的证照,各分、子公司在变更或年检后及时将复印件提供给公司存档。 (二)公司治理相关资料: 1.股东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请召开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 议程、决议、记录、其他相关会议资料); 2.董事会、监事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议程、 决议、记录、其他相关会议资料); (三)重大事项档案: 1.募集资金项目; 2.重大合同; 3.总结,如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半年度公司总结报告等; 4.其他,如重大诉讼、重大仲裁、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收购兼 并、改制重组、媒体报道、行业评价等。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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