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6:00:33 中财网
原标题: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103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5年11月10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62.2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8.5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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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 人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5 8 8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5年9月17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62.2万股
4、授予价格:18.58元/股
5、授予人数:31人
6、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丁惊雷董事、副总经理2.501.26%0.01%
韦子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503.28%0.02%
余彧副总经理5.002.52%0.02%
邱丽莹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00 1.51% 0.01%

赵小迪副总经理3.001.51%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6人)42.2021.28%0.15% 
合计(31人)62.2031.36%0.2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2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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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A) (以2024年为基准)研发支出增长率(B) (以2024年为基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30.30%18.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50.00%35.7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65.00% 49.27%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65.00% 49.27%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X≥100分100%
85分≤X<100分85%
70分≤X<85分70%
X<70分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100%8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并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5年11月10日。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1日出具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50000027号),对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本激励计划认购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认为:
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3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622,000.00股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1,556,760.00元(大写金额:壹仟壹佰伍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认购款已由上述激励对象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以个人账户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开立的120907492010807人民币账户内。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 股108,681,125.0038.05+622,000.00109,303,125.0038.27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股176,912,778.0061.95-622,000.00176,290,778.0061.73
合计285,593,903.00100.000285,593,903.00100.0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一)2024年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0元/股调整为38.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实际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8月1日,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24,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0,385,490的0.964%,最高成交价为32.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62,055.0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2025年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2元/股调整为32.3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8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5,593,903的0.31%,最高成交价为4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850,838.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公司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79,780股,其中1,092,780股为2024年回购剩余尚未使用的股份,887,000股为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

十二、备查文件
1、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50000027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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