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00267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20:16:33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5年 11月 1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人于 2024年 1月 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8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亿(含 15亿)。

2、本期债券简称为“25西部 04”,债券代码为“524525”,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含 15亿),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
3、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交易,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年期。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 11月 11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年 11月 11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发行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投资者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证券简称“西部证券”,股票代码“002673”,截至本发行公告签署之日,公司股票交易正常,经营稳定且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8、因涉及跨年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西部证券、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 人、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 说明书》
专业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持有人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 继承等 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网下询价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 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5西部 04。

4、债券代码:524525。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180亿元(含 18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十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

8、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9、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起息日:2025年 11月 13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2026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1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2028年 11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信用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3、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26、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28、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5年11月10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 评级报告
T-1日 (2025年11月11日)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2025年11月12日)网下发行起始日
T+1日 (2025年11月13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不晚于当 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 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机构投 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0%-2.5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T-1日)15:00-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
(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建档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 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 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 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

2、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例。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5年11月11日(T-1日)15:00至18: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或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部门章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其中,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处。
1)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簿记管理人发行公告附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551-65310715;
咨询电话:0551-62619866;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簿记建档场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B座34楼债券簿记建档室。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 将于2025年11月11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 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 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 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 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 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 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及配售原则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在获得本期债券申购配售后,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反洗钱审查相关核查材料。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含15亿)。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5年11月12日(T日)至2025年11月13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11月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确定认购数量并自行下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不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 之前将上述资料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11月13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简称和“25西部04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3020101290273377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361000015
汇款用途25西部04认购资金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 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簿记 管理人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259
联系人:许松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人:刘志、高章恒、方进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联系电话:0551-62207948
传真:0551-62634916
邮政编码:230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部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送认购订单。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经办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银行账号号码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债券简称:25西部 04,债券代码:524525,询价利率区间:1.50%-2.50%。起息日/缴款日:2025年 11月 13日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非累计)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未填写默认无比例限制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投标,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余专业机构投 资者应于2025年11月11日15:00-18:00,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部门章,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 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发行公告中要求的相关申购材料附件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551-65310715,咨询电话:0551-62619866。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2、填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单 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收到传真时点为准;在申购期间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多于一份合规认购申请表时,以簿记管理人最后收到的认购申请表为准,投资者已提交 的合规认购申请表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和撤回; 3、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 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 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 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无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 终止本期发行; 8、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9、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承销机构 ( )承销机构关联方 申购人如为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的,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10、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1、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自身符合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条件。 13、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4、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     

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购人同意在获得本期债券申购配售后,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反洗钱审查相关核查材料(实际受益人为非自然 人的需提供机构法人信息)。 15、申购人承诺本次投资审慎合理投资,不存在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存在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 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存在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存在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 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 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的行为, 并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违法违规后果。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2025年 11月 11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5亿(含15亿)。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 比例要求(如有)
5.5010,00020%
5.602,000 
5.703,000 
5.802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簿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和《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一并传真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联系人:岳昊晟,申购传真:0551-65310715;咨询电话:0551-62617266。


附件二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文件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簿记管理人经核验,将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项)(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项): 1、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
2、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
3、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_____)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申购人确认:
1.申购人符合第【 】类专业投资者资格。

★2.如选择 B类或 D类投资者,请继续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否;
【】是,且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但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不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3. 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是;【】否
4. 申购人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是;【】否
5. 申购人是否为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
【】否;
【】是,且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是,报价和程序存在其他情况,请说明:
同时申购人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 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 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 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所刊内容,充分了解 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 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公章)
2025年 11月 11日

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债券市场交易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进行债券交易。投资者从事债券交易存在如下风险:
一、【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二、【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六、【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七、【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九、【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四
受益所有人信息情况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 号文)》等法律规定要求,本机构受益所有人为:请在( )、□中勾选
( )1.受政府控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其他 附件四
受益所有人信息情况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 号文)》等法律规定要求,本机构受益所有人为:请在( )、□中勾选
( )1.受政府控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序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地址
      
      



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


机构盖章
2025年 11月 11日
附件五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请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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