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100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秦园路 38号宸胜国际中心1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5人,代表 股份53,144,9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7.3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52,583,051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6.5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1,9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7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 代表股份561,9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7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561,9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0.7117%。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 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3,123,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25%;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83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25%;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83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0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025%;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83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2.1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3,123,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0%; 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03%;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6661%;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3,125,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3%; 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2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96%;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3.256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枫、张健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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