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60317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铭宏先生、邱垂明先生和刘国瑾女士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遴选和审查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认可黄铭宏、邱垂明、刘国瑾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铭、李岱隆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充分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遴选和审查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认可王世铭、李岱隆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 11月 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