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临038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洪余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辛仲平先生、独立董事陆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学全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黄苏锦先生、副总经理龙江先生、副总经理吴荣高先生、财务总监李仕民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律师:张璐、马欣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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