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5-09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 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亿元,并与河 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82697586784Q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 关联关系: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 (二)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 币(含经营所需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以上为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加速器智造厂房、加速器应用厂 房、研发办公楼、研发附属设施配套楼等建筑。建成后可提供电子加速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运维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并为京津冀区域提供辐照灭菌和材料辐照改性技术服务。同时,能为有电子加速器应用需求的企业提供辐照技术解决方案。 (四)项目用地:项目拟用地位于三河经济开发区贤人街(新区 大街南侧)、工园路西侧、神农街北侧、西邻国有土地。项目土地面积约60亩,计容面积约48000平方米(容积率按1.2计算)。 (五)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施工工期约为24个月。 四、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福联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作 为项目实施主体,合资公司名称拟为中金辐照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中金辐照持股70%,出资金额为2,800 万元;福联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出资金额为1,200万 元。该合资公司具体名称、注册资本等事项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基本情况: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8万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加速器智造厂房、加速器应用厂房、研发办公楼、附属设施配套楼。 2.项目定位:项目公司提供电子加速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 运维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并为京津冀区域提供辐照灭菌和材料辐照改性技术服务。同时,项目公司具备从新技术研发创新、核心产品生产制造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全流程整合能力,能为有电子加速器应用需求的企业提供辐照技术解决方案。 (三)违约责任 1.甲、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 负责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本项目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投资、产出、项 目导入及税收强度要求。如未按约定完成,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承诺项目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动工、竣工等开发建设, 如果项目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本协议未约定事项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进行开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免于支付任何费用。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国家大力扶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动辐照加工领域创新发 展的政策背景下,本项目致力于强化科技引领作用,培育新的增长点,围绕公司产业链延伸与多元化发展战略,以“夯实基础、协同赋能、创新突破”为导向,助力公司战略目标落地。 2.公司将根据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分期投入资金,短期内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施工 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 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 风险。 2.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 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本结构,系统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3.本次投资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 3.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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