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25:41 中财网
原标题:红太阳: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5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11月8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续耀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超出公示的《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5票0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1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
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
解之处。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本公司(含控股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综上,上述214名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
年11月1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13.12万股,授予价格为4.3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5票0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鉴于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通过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拟定审计费用合计22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1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和中天恒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和中天恒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5票0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或”的表述更新为“或者”,对部分阿拉伯数字(含百分比数字)更新为中文数字;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新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章程》的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5票0票0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 1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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