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泰凌微(68859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5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凌微”)与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拟签署软件使用合作协议,在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许可方同意就许可软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于协议许可期限内授予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芯微”)有限的、可撤销的、非排他的使用许可。公司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对宁波泰芯微的合同违约行为(如有)向许可方及其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软件使用合作协议有效期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若公司或子公司宁波泰芯微违反合作协议约定,并未按协议约定进行有效的补救,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泰芯微应赔偿许可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若宁波泰芯微拒不承担上述赔偿责任,则由公司对该等损失承担连带赔偿2,000 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被许可方自愿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对子公司宁波泰芯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软件使用合作协议有效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11.74万元(不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8%和5.07%;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3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9%和3.47%。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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