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300953):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6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滨海新城东港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震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6人,代表股份82,341,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172,579,648股,下同)的47.7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1,244,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097,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2人,代表股份2,25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60,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097,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25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8%;反对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32%;反对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1,570,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3%;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407%;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1,57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0%;反对76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491,3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6.0488%;反对76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42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1,6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0%;反对721,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6,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35%;反对721,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3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04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1,569,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5%;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742%;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0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2.05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81,569,135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5%;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5,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65.7742 771,098 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150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2.0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81,570,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3%;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407%;反对77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0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07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81,56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7%;反对77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4,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477%;反对77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770%;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2.08审议通过《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1,57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5%;反对77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495%;反对77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1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09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1,57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5%;反对77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495%;反对77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41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10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81,570,535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32%;反对77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6,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65.8363 771,198 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154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2.11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2,203,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4 138,565 0.1683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19,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499%;反对138,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6.1368 300 0 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3、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247,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4%;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92%;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55%;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3%。 4、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244,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5%;反对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75%;反对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侯讷敏、吴佳齐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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