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9人,合计持有有表 决权的股份123,942,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321%。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合计持有有表决 权股份为116,585,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2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共335人,合计持有 有表决权股份7,357,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93%。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潘雨晨、沈文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7,659,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8%;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17%;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65%;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271%;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1%;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20%; 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同意1,077,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357%;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326%; 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1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5%;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20%;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7,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11%;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326%;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9,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7%;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17%;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52%;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271%;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77%。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24,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026%; 不同意6,30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899%;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3,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1724%; 不同意6,308,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012%;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2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020%; 不同意6,309,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908%; 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2,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1616%; 不同意6,309,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175%; 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0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4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06%; 不同意6,27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57%; 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65,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4754%; 不同意6,278,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950%; 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2296%。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59%; 不同意6,279,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6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2,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5637%; 不同意6,279,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3005%;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5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63,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34%; 不同意6,269,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86%;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1,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900%; 不同意6,269,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74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5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117,661,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25%; 不同意6,268,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78%;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0,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751%; 不同意6,268,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619%;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3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6%; 不同意6,271,2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98%;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7,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25%; 不同意6,27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945%;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3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6,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83%;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05%; 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044%;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067%; 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888%。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60,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13%;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05%; 弃权10,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559%;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067%; 弃权10,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73%。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23,79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846%; 不同意1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056%; 弃权1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8%。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218,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8.0572%; 不同意1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7783%; 弃权12,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45%。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雨晨、沈文;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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