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23:16:12 中财网
原标题:科泰电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松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9人,合计持有有表
决权的股份123,942,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321%。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合计持有有表决
权股份为116,585,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2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共335人,合计持有
有表决权股份7,357,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93%。

2、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潘雨晨、沈文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7,659,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8%;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17%;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65%;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271%;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1%;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20%;
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同意1,077,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357%;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326%;
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1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5%;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20%;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7,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11%;
不同意6,274,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326%;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9,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7%;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17%;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52%;
不同意6,273,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271%;
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77%。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24,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026%;
不同意6,30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899%;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3,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1724%;
不同意6,308,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012%;
弃权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63%。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24,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020%;
不同意6,309,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908%;
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7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42,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1616%;
不同意6,309,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7175%;
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20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4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06%;
不同意6,27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57%;
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3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65,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4754%;
不同意6,278,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950%;
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2296%。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59%;
不同意6,279,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6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2,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5637%;
不同意6,279,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3005%;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5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63,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34%;
不同意6,269,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86%;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1,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900%;
不同意6,269,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741%;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59%。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117,661,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25%;
不同意6,268,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78%;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0,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751%;
不同意6,268,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619%;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3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117,659,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06%;
不同意6,271,2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598%;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7,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425%;
不同意6,271,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1945%;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30%。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56,7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283%;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05%;
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044%;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067%;
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888%。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同意117,660,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4.9313%;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5.0605%;
弃权10,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8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78,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4.6559%;
不同意6,272,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85.2067%;
弃权10,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373%。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23,799,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8846%;
不同意1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1056%;
弃权1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98%。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7,218,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98.0572%;
不同意1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1.7783%;
弃权12,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
0.1645%。

本项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雨晨、沈文;
3、结论性意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