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9207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5-110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 2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740,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740,76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俊钦、邓静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2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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