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莲塘村56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凯声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70人,代表股份56,4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92%(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6,17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2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4人,代表股份2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2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0.0009%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57.7476% 108,3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6,321,20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0.0009%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57.7476% 108,3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6,321,20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0.0009%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57.7476% 108,3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 108,300 0.1919%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42.0583% 500 0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 108,300 0.1919%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42.0583% 500 0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 108,300 0.1919%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5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48,7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5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48,7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5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48,7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8,7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3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500 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148,7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476%;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58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0.1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6,322,700 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9%;反对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0.0000% 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58.3301% 107,3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凯声先生、黄国滨先生、罗月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选举陈凯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12%。 陈凯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审议通过《选举黄国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99.5811%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8.2008%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黄国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审议通过《选举罗月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9,6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99.5917%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10.5305%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罗月庭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琳琳先生、陈弟虎先生、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4.01审议通过《选举刘琳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93,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19%。 刘琳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审议通过《选举陈弟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177,6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99.5528% 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1.9887%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陈弟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审议通过《选举卢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6,199,618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17%。 27,1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10.5313%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卢永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宇皓律师、王鑫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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