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92016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6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利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84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5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文律师、冷刚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849,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文、冷刚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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