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睿能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①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②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③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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