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8:06:02 中财网
原标题:魅视科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魅视科技
(AVCiT)大厦1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魅
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名,所持(代表)
股份数70,745,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531%。参加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8名,所持(代表)股份数8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所持(代表)
股份数41,394,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股)的
40.40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9,351,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489%。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3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5.3222%;反对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3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64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3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64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3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1%;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6468%;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聂明,方海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章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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