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00073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5-55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2,260,26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5,499,956.40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1,403.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238,552.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12月25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4)和《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3)。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或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测算,按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1,0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会使用相关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授权经理层与保荐人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计委员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记录;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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