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8:10:28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铝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峰铝业
股票代码:601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B1层B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号楼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尤小华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尤金焕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备查文件........................................................................................................ 2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尤小华、尤金焕
华峰集团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华峰天准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3.87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576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 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 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方式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尤小平11.04亿元79.6308%
2尤金焕1.14亿元8.1930%
3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1亿元7.2902%
4尤小华6,776.00万元4.8861%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 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华峰铝业的 任职情况
尤飞宇董事长中国浙江瑞安
尤小平董事中国浙江瑞安
尤金焕董事中国浙江瑞安
尤小华董事中国浙江瑞安
尤飞煌董事中国浙江瑞安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峰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B1层B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2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MA29AP22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 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1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号楼9层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尤飞宇1.10亿元43.7483%
2尤飞煌9,975.00万元39.5818%
3陈国桢4,200.00万元16.666%
4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0.004%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性 别国 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华峰铝业的任 职情况
张浩执行 事务 合伙 人委 派代 表中 国浙江杭州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峰天准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尤小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尤金焕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2**(*)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华峰专家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华峰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55.14%。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峰天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12.02%,华峰天准的有限合伙人为陈国桢(公司股东尤小华配偶之弟)、尤飞宇(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尤飞煌(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之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华峰天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峰集团100%控股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尤小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0%,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为兄弟关系,持有控股股东华峰集团4.8861%的股份,并担任华峰集团的董事。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尤金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0%,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为兄弟关系,持有控股股东华峰集团8.1930%的股份,并担任华峰集团的董事。

上述四者为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峰集团、华峰天准、尤小华、尤金焕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字公司简称持股比例上市交易所股票代码
华峰集团华峰化学45.10%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华峰集团华峰超纤9.07%深圳证券交易所300180
尤小华华峰化学6.58%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尤金焕华峰化学6.52%深圳证券交易所002064
尤金焕华峰超纤6.04%深圳证券交易所30018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尤小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从70.71%减少至70.00%,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计划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1,668,1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2.17%。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股东类别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份种类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无限售流通股
华峰天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120,000,00012.02无限售流通股
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504,8001.05无限售流通股
尤金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5,000,0002.50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706,105,40070.71/
注:单项数据比例与合计数如有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1月15日,尤小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权益变动后,尤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0,504,800股减少至3,370,800股,持股比例由1.05%减少至0.34%,一致行动人华峰集团、华峰天准、尤金焕先生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71%减至70.00%,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股东类别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 比例 (%)
  股数(股)持股 比例 (%)股数(股)持股 比例 (%)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550,600,60055.140
华峰天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120,000,00012.02120,000,00012.020
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504,8001.053,370,8000.34-0.71
尤金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5,000,0002.5025,000,0002.500
合计 706,105,40070.71698,971,40070.00-0.71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种类
华峰集团控股股东550,600,60055.14无限售流通股
华峰天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120,000,00012.02无限售流通股
尤金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5,000,0002.50无限售流通股
尤小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3,370,8000.34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698,971,4007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IPO前已持有的股份,均已于2023年9月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且华峰集团、华峰天准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期业已届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性质变动期间变动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减持2026年1月9日至 2026年1月14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14,495,20018.45-20.12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小华
日期:2026年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金焕
日期:2026年1月15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27683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峰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华峰铝业股票代码6017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 册地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大道1688号
 上海华峰天准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市闵行区金光路669号 B1层B区
 尤小华  
   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 华峰专家楼
 尤金焕  
   浙江省瑞安市万松东路 华峰专家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 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 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否? (备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峰 集团的控股股东尤小平先 生)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华峰集团:持有股份550,600,600股,持股比例55.14% 华峰天准:持有股份120,000,000股,持股比例12.02% 尤小华:持有股份10,504,800股,持股比例1.05%; 尤金焕:持有股份25,000,000股,持股比例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706,105,400股,持股比例 70.71%;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华峰集团:持有股份550,600,600股,持股比例55.14%, 变动比例:0; 华峰天准:持有股份120,000,000股,持股比例12.02%, 变动比例:0; 尤小华:持有股份3,370,800股,持股比例0.34%,变动比 例:-0.71%; 尤金焕:持有股份25,000,000股,持股比例2.50%,变动 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股份698,971,400股,持股比例 70.00%,变动比例:-0.7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时间:2026年1月15日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尤小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是 □ 否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峰天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小华
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尤金焕
日期: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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