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转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代码:113053 (四)债券简称:隆 22转债 (五)发行规模:700,000.00万元 (六)债券期限:6年,即 2022年 1月 5日至 2028年 1月 4日 (七)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20%、第五年为 1.60%、第六年为 2.00% (八)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22年 7月 11日至 2028年 1月 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初始转股价格:82.65元/股 (十)当前转股价格:17.50元/股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除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五)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可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资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维持“隆 22转债”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发行人 2026年 1月 18日发布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作为“隆 22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发行人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60亿元到 65亿元。 预计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68亿元到 74亿元。 3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前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87.47亿元。 (2)每股收益:-1.14元。 2、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未经审计)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5.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87.22亿元。 (2)每股收益:-1.14元。 (三)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光伏行业供需错配、低价内卷式竞争持续,开工率维持低位,同时国内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海外贸易壁垒持续加剧,光伏企业经营环境严峻复杂。四季度银浆、硅料成本大幅上涨,显著推升了硅片、电池及组件产品成本,使得企业经营进一步承压。受制于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和成本压力,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业绩仍然亏损。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高价值、场景化解决方案为核心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凭借长期积累的领先产品、全球化渠道和品牌优势,组件产品市占率维持领先地位,高效 BC二代产品良率达成预期,顺利规模化量产,出货量快速增长,贱金属替代银浆技术中试完成,开始规模化产能建设。同时,发行人适应国际贸易形势调整优化全球业务布局,通过光储协同布局提升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持续推进组织提效,强化可持续发展韧性。 (四)影响分析 截至发行人 2025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均不存在延迟付息兑付或违约情况,本期业绩亏损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截至发行人 2025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日,发行人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六)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发行人正式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影响分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文件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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