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8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将持有的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再”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子”或“受让方”)。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3,865.8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南华再股权,云南华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 3 、云南华再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为其提供了借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华再应付公司债务余18,254.64 额为 万元,最终金额以以交割日各方共同签署的《交接确认书》所载数据为准;相应债务的处理方案由各方于交割日经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约定偿付安排方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接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出售100% 全资子公司云南华再 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中天电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华再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3,865.86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华再的股权,云南华再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接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552000922A 3、注册资本:8,5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黄信谋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龙建路5号(综合楼)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与资源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二手家电及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电子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开发及转让;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环保产品及设备、办公用品、废弃物的再生产品、再利用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物流;废旧物资的回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废旧家具、家电、电瓶回收、利用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工业废弃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的清运、收集、处理服务及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取得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的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12 5% 、中天电子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3566217495T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6、法定代表人:王永明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二)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华再100%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3,865.86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 2、转让方确认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股权质押、股权查封、股权冻结等任何限制或影响甲方行使股权权利的情形;若存在未披露的权利限制,由原股东承担全部责任,且收购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终止本次交易,并要求原股东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目标公司于交割日前产生的经营性应收应付、全部经营性负债,由乙方在交割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或采用建立收支专户并预留收支差额资金用于偿付等方式,确保交割日后目标公司无任何交割日前产生的未披露负债。应收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国家奖补资金及原股东债权的处理方案由各方于资产交割日后经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约定。 4、自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乙方取得股东身份。甲方转让股权后,其在目标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收购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收购方已支付的收购意向金,在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转为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于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2026年8月15日前支付,具体金额根据《交接确认书》最终确认的价格并扣减保证金金额后确定。 6、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首笔股权转让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原股东配合目标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申请将原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收购方名下。 7、原股东办理完成目标公司土地上建筑物(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宿舍楼、食堂等非临时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验收、消防验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收购方将暂扣的保证金支付给原股东。 8、费用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按约定及规定承担;其他各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9、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承诺的,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全部损失且守约方可无偿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无偿返还所有守约方已支出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协议已经发生或投入的各项费用以及因采取法律行动减少损失而发生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费及律师费等。 10、本协议交易各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以书面形式并经各方签字、加盖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的,可由协议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华再于2010年在昆明设立,主要从事电子废物拆解业务。公司本次出售云南华再100%股权,是公司实施主营业务战略转型升级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对再生资源业务结构优化的具体实施步骤之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集中对焦的综合考虑。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南华再股权,云南华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未经审计数据预计:云南华再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低且处于亏损状态。本次转让不仅使得公司出清亏损资产、收回股权投资,还将较快速地顺利收回云南华再所欠公司债务,有利于公司及时回笼运营资金,转让所得价款除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外,更将有力支撑公司在建的安徽5万吨再生阴极铜及稀有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云南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及含油包装物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海南新项目经营建设所需。因此,本次交易将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更有利于集中资源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还将有力促进公司向高附加值业务延伸发展。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相关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交易标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受让方具备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但依然存在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经双方拟定待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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