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泰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分红方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中期分红,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满足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339,550.29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润为401,021,142.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8,285,695.9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 188,285,695.97元。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18,2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012,631股后116,207,369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06,957.97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后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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