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108,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81%。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12%。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4,708,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9%。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08,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62,4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794,25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53%;反对884,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64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794,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753%;反对8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4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761,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22%;反对1,1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27%;弃权1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361,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864%;反对1,17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780%;弃权1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5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冬田律师、王国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6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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