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0026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9:26:18 中财网
原标题:成都路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0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2)。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0日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晓晴女士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1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61,110,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800%。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12%;(2)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9,209,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288%。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31%。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废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及〈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02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2%;反对1,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6%;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49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10%;反对1,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72%;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7%。

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1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2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弃权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1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43%;反对2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45%;弃权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2%。

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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