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减持结果公告 控股股东胡荣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229,1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938%;其一致行动人胡淇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738,2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29%,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937,2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0162%。胡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7,904,6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903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 11 11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3)。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胡荣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8,314,3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胡荣达先生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本次减持后,胡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1.90%减少至60.6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荣达先生于2026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59,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减持后,胡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0.60%减少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收到胡荣达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三美股份股票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日,胡荣达17,771,931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11%,减持金额1,187,147,973.04元,减持价格区间为63.22~74.0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荣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情况 胡荣达先生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2%。 60.0000% 本次减持后,胡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减少至58.9918%,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荣达先生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2%。本次减持后,胡荣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0.0000%减少至58.9918%,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胡荣达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