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6052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伟时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年 2月 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年 2月 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现金管理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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