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6039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派格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派格”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对威派格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7.45万股,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90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4月 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最近 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注4:最近一年净利润即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适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