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1)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特别提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苏州国科”)、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斯代富”)、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旭诺卓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旭诺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9.0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0.1512%)、175.5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0.9155%)、25.0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0.1304%)。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2月9日至3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8.85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876%,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1.193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