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

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8:05:41 中财网
原标题:滨江集团: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522,500股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之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72号”)、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元享红利73号”)、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74
号”)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52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前期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截至2026年3月7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预先
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7,572,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5%。公
司于近日收到滨江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减持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元享红利 72号集中竞价2025/12/19——2026/3/410.029.82—12.2212,172,3000.3912%
 大宗交易2025/12/15——2026/3/49.219.12—9.8524,798,8010.7970%
元享红利 73号集中竞价2025/12/19——2026/3/410.219.81—12.096,595,4000.2120%
 大宗交易2025/12/15——2026/3/49.209.12—9.7915,702,9830.5047%
元享红利 74号集中竞价2025/12/17——2026/3/410.069.81—12.2012,150,6000.3905%
 大宗交易2025/12/16——2026/3/49.229.12—9.7916,152,2540.5191%
合计87,572,3382.8145%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大宗交易买入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滨江控股1,413,012,87245.41341,413,012,87245.4134
戚金兴371,598,60011.9430371,598,60011.9430
戚加奇31,040,0000.997631,040,0000.9976
元享红利71号28,880,0000.928228,880,0000.9282
元享红利72号37,600,0001.2084628,8990.0202
元享红利73号22,972,5000.7383674,1170.0216
元享红利74号28,950,0000.9304647,1460.0208
合计持有股份1,934,053,97262.15931,846,481,63459.344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55,355,02253.20211,567,782,68450.3876
有限售条件股份278,698,9508.9572278,698,9508.957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
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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