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30045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6,699,255股(占总股本比例11.89%,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12.01%)的股东王维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66,000股(占总股本比例2.47%,占剔除回购专户总股本比例2.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维东先生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东先生严格遵守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未发现其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王维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能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维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4、王维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维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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